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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宿九栋学生公寓负一、二楼临街房屋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8-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宿九栋学生公寓负一、二楼临街房屋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招商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宿九栋学生公寓负一、二临街房屋租赁项目

1.2、委托代理编号:HNMCXTZB2021-042

1.4、招商方式:竞争性磋商

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招商项目标的、数量及租金底价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低限价

/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宿九栋学生公寓负一、二楼临街房屋租赁项目

303.96平方米

30/平方米/

1.7、招商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宿九栋学生公寓负一、二楼临街房屋租赁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一次性向学院缴纳1.5年的租金(其中半年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往后每年租赁期满前五个日历日内及时向学院缴纳下一年度租金,如承租方不按时履约,学院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收回门面使用权终止合同。  

2、服务期限:7年(7年租赁期满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可增加1.5年租赁期为缓冲期)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然人和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法人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曾经与招标人有过类似合作业务但具有不按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租金、水电费及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行为的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2.2、法人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3、投标法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2.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

2.7、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最近3个月本日均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40万元的流水记录,或夫妻不设抵押等他项权的房屋其它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住房按平方米5000元、别墅按每平方米10000元、写字楼与商铺等按年租金收益除以百分之八计算)本人征信证明文件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法人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处于有效期且真实有效。如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按季度缴纳的,请自行说明,并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纳证明。③如投标人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是《社会保险登记证》,则必须有年审(2021年)合格的记录,否则按招标公告2.1.2条款规定的要求提供其他缴费证明。④“近三个月” 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5月、6月、7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3.1投标人从20218 17起至20218 24(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

3.1.1法人持①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有法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⑥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无失信证明(按公告2.6要求提供)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用),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备案手续并购买磋商文件

3.1.2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征信证明文件(按公告2.7要求提供)或夫妻资产权证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备案用),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备案手续并购买磋商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报名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83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230302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4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0000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公司账号(自然人投标的通过本人账号)转账至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2021829下午17:00前,投标保证金须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其投标无效),凭证于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三分公司

账号:4305016360080000009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湘潭市雨湖支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七、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湘潭市书院北路4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5866283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2303020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31-5856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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